金管會公布下半年將實施的六大制度及福利措施,個人債務協處機制及企業金融協助措施雙雙延長實施期間至今年底,另證交法修正案 7 月上路,個別獨董召集股東會權限將走入歷史。
金管會綜合規劃處副處長林羲聖今天例行記者會公布金管會下半年六大新制。
第一,為逐步推動股務數位化,金管會核准集保結算所開辦「公開發行公司股利發放電子通知業務」,並督導集保結算所建置eNotice平台,預定6月30日完成上線。
待eNotice平台上線,將可提供上市櫃、興櫃公司及有股務代理的公開發行公司得藉由平台將紙本股利發放通知改採電子化服務,讓投資人可即時掌握股利發放資訊,同時達到減碳成效。
第二,個人債務協處機制原先6月底屆期,考量仍有部分民眾疫後經濟情況欠佳,需要調整緩衝期間,金管會已延長受理期限至今年12月底。
所謂個人債務協處機制,指的是金管會協調銀行針對受疫情影響還款有困難民眾提供貸款(房貸、車貸及消費性貸款)本金或利息、信用卡款項,展延或緩繳3~6個月協處措施。
第三,金管會先前督導銀行公會,針對有繼續經營意願且繳息正常的企業若有財務週轉需要,6月30日前到期的貸款本金得同意展延六個月,考量企業仍有展延需求及疫後復原緩衝期間,金管會已協調銀行業延長企業金融協助措施期限至今年12月底。
第四,證券交易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將在7月上路,為落實審計委員會監督職能發揮並保障股東權益,對董事提起訴訟、股東會召集權限及董事為自己與公司交易時的代表等三大攸關公司重要事項,應改採審計委員會合議制行使。
第五,為降低交易對手風險並與國際監理制度接軌,金管會督導期交所開辦「店頭衍生性金融商品集中結算業務」,7月31日將推出新台幣無本金交割遠期外匯契約(NDF)並辦理客戶端交易集中結算服務。
第六,8月28日起,金管會開放外資得以國內上市櫃股票為海外投資活動擔保品。
林羲聖表示,外資若有從事海外投資活動的資金需求,得以國內上市櫃股票為擔保品以獲取資金,無需賣出台股持股部位,有助增加外資資金運用彈性、促進金融市場流動性並強化證券交易市場穩定性。
(作者:謝方娪;首圖來源:Undefined at Chinese Wikipedia, Public domain, via Wikimedia Comm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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