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信投顧業者指出,證券顧問業是特許行業,依規定需要取得證照,但現在網路或社群媒體上許多人自稱財經專家,甚至還招收會員收費,或賣課程及明牌,有不少投資人因而受騙。
投信投顧公會近期發出公文強調,無論收費名義為何,如課程費、訂閱費或會員費等,也不論費用是直接給個人或非投顧事業,或給付予第三方後再由第三方分潤回饋,若收費目的是招攬對象,提供特定股票的交易分析或建議,如買賣時點、支撐壓力點或價位等,藉由此服務取得報酬,且是經常性反覆行為,則其性質即與經營投顧業務無異。
若未經主管機關許可,可能涉及非法經營投顧業務,被檢舉或主管機關查獲,就會移送法辦。
未經主管機關許可經營投顧業務者,得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1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