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鬆綁募資用途企業併購可現金搭配股份

新聞媒體 2021-01-27

金管會宣布,考量企業併購實務需求,決議鬆綁企業募資規範,納入「合併」用途,也就是未來若草案通過,企業將可以現金搭配股份方式進行合併,草案預告期訂為30天。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期局副局長蔡麗玲說明,考量實務上企業併購需求,金管會擬鬆綁相關法規,放寬公司籌資彈性,增訂募資用途可用於「合併」,也就是未來若草案順利通過,企業將可以現金搭配股份方式進行合併。

推薦

蔡麗玲表示,依發行人持有大量閒置資金退件條款規定,過往若企業申請現金增資,手上卻持有大量達一定比率現金,例如超過母公司業主權益的40%,或當次申報現金增資或發行公司債募集總額的60%,金管會評估企業沒有有效運用閒置資金,而予以退件。

蔡麗玲說明,實務上接到許多企業反應,希望可以現金搭配股份方式進行併購,因此金管會綜合評估後,決定鬆綁募資規範,增訂募資用途可用於「合併」,不過被合併公司必須是非財務投資公司,且募資計畫須符合具可行性、必要性及合理性等條件,才豁免適用發行人持有大量閒置資金退件條款規定。

此外,為配合第3季「創新板」及「戰略新板」開板,金管會也提出數項法規修正,並預計在今年第1季完成相關法規修訂。

草案主要修訂內容包含,明定業者若申請登上「創新板」或「戰略新板」買賣,並申報首次辦理股票公開發行者,公開說明書檢附的年度財務報告,可檢附最近年度的財務報告。

現金增資方面,包含登上創新板辦理初次上市現金增資、或創新板轉列一般板現金增資,將比照現行初次上市櫃,及櫃轉市、市轉櫃相關規定,應委請專家提供評估意見,並適用7日申報生效、應提撥一定比率對外公開發行,及不適用募資計畫具必要性及大量閒餘資金限制等規定。

戰略新板興櫃股票交易方式比照上櫃股票,採自動撮合成交機制,並沿用上櫃等價成交系統;以及考量創新板上市公司交易量及流動性尚待觀察,初期將限制不得融資融券,也不開放當沖等。

金管會表示,修正草案預告期為30天,外界如有意見,可至金管會網站陳述意見。


關注我們

NOTICE US

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