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如果是保單銷售的經紀人、保代公司以「反推銷」方式銷售保單,或粉飾保單上的「批註除外」等,讓民眾因此買了不適當、不合理的保單,這樣算是保險詐騙嗎?
「反推銷」不是行銷學用來解釋銷售的理論,而是過往的保險銷售常會出現的「說詞」,如保單銷售過程提供虛假的資訊,或是不對稱、具誤導性的資訊來說服客戶購買,保險經紀界常在新進人員訓練時會提點「反推銷」的不當動機。例如,對客戶說「多買幾張實支實付的醫療險,生病住院時可以從保險公司賺錢回來」,就是「反推銷」的實例。
另一種「反推銷」是在說明保單時,使用威脅和令人恐懼的說法,讓客戶擔心而購買並支付超過財務能力範圍的保單,這類的「反推銷」反而比較常出現在老鳥保險經紀人,總是想倚老賣老阻止被保險人更改現有的保險內容,有時還會附帶「你若改了以後,出事要理賠不要來找我。」
法界學者認為,「反推銷」如果是故意欺騙客戶、引誘客戶做出不利於被保險人的決策,才能算是詐騙;依照目前知名公司旗下保險經紀人已有嚴格管理考核,若是偶而發生「反推銷」多會說是「不當的銷售技巧」,是不道德、不應該誤導的銷售方法,新進保險業務員可能對保單內容不熟悉,銷售提供給客戶的保單資訊不夠精確,或為了完成保單銷售誇大了宣傳手段。
然而,還有另二種的「反推銷」:保險產品的不當比較,濫用保險經紀人權限,就很難說只是「不當的銷售技巧」而已。以前者來說,保險產品的設計來自保險公司的營業及風險精算,主要是擴大有相似需求的被保險人參與人數,達到保障覆蓋充足、風險分散夠的目的;但每位被保險人個別需要的保單內容並不是像「穿制服」,需要保險經紀人多方諮詢,包括被保險人的健康條件、能否負擔後續保費繳交等。在土洋保險公司眾多、保單類別豐富的台灣市場,民眾很容易在網路搜尋相關資訊,找到A公司的保單來問B公司的保險業務員,言談之間一不小心就會發生「反推銷」現象,貶抑別家保單。
保險專業出身的金管會主委黃天牧,常說「保險業是行菩薩道」,創造互惠互利、彰揚社會責任,提供穩定性的價值觀,幫助個人和社會在面對不可預見的風險時,獲得安全感和經濟支援。保險經紀人是民眾接近保險的重要管道,堅守自己的職責和責任,提供客觀的資訊幫助客戶,期許「反推銷」現象能減少,更不希望有擴大為詐騙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