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罩外銷留意免報關門檻

新聞媒體 2020-06-26

國內新冠肺炎疫情趨緩,口罩輸出也從6月1日起解禁,北區國稅局表示,許多國內廠商選擇用郵寄或快遞包裹外銷口罩,須留意免報關金額門檻,若商品離岸價格高於5萬元,業者未主動報關出口,將會失去外銷免稅資格,反遭補稅。

官員指出,最近國內疫情受到控制,口罩產銷也解除徵用及管制,同時國際疫情仍然持續發燒,不少國內廠商已接下國際訂單,向國際輸出口罩產能。

一般而言,外銷貨物出口報關,皆可享營業稅零稅率優惠,然而口罩具有重量輕、體積小等特性,許多國內產製業者會選擇用郵包或快遞方式出口,此時就要留意免報關金額門檻,以及欲用零稅率的相關證明文件。

首先是針對國內離岸價格在5萬元以內的外銷包裹,官員表示,營業人可以循簡易申報程序,由於此程序未經過海關,因此在申報書上「非經海關銷售額」欄位註明,並檢附證明文件送所轄稽徵機關。

官員表示,5萬元以內國際郵寄包裹,要載明寄件人名稱、統一編號及交寄物品名稱、數量、價值金額等;若是快遞包裹,除了以上資訊,還要再載明簡易申報單的託運單主號、分號資訊。

如果外銷商品價格在5萬元以上,官員表示,無論是郵寄或快遞,都不能走簡易申報程序,應按一般貨物出口方式,向海關辦理報關,只要把相關資訊列報於申報書「經海關銷售額」欄位即可,不必檢附證明文件。

官員提醒,在二種情況中,業者會失去營業稅外銷零稅率資格,第一種情況是外銷貨物離岸價格逾5萬元,卻沒有依法報關,國稅局查獲後會視為應稅銷售額,不再適用零稅率,將補徵5%營業稅處理;第二種情況是業者無償提供樣品,譬如在交寄時已寫明樣品、無商業價值等情況,就不算是外銷,營業稅要由業者自行吸收,但免開立統一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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