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農地擔心繳納大筆土增稅 專家說:趕緊申請這張證明書 可提不課徵土增稅

新聞媒體 2024-12-24

2024/12/20 16:00 文/記者林耀文
農地移轉若是未符合相關規定,須繳納土地增值稅,不過,若移轉土地為農業用地且作農業使用,並且移轉與自然人,是可以有條件提出不課徵土地增值稅。農地移轉若是未符合相關規定,須繳納土地增值稅,不過,若移轉土地為農業用地且作農業使用,並且移轉與自然人,是可以有條件提出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老張最近將一塊農地出售給他的親友,但在土地移轉過程中,卻擔心會因此產生鉅額的土地增值稅而感到困擾,這使得雙方在交易上遭遇瓶頸,為此,老張請教熟稔稅務的朋友,才了解到,農地移轉若是未符合相關規定,是仍須繳納土地增值稅的,不過,如果移轉土地為農業用地且作農業使用,並且移轉與自然人,是可以有條件提出不課徵土地增值稅,進而節省鉅額的稅負。

南市府財政稅務局指出,民眾移轉土地如為農業用地且確實作農業使用,並且移轉與自然人,可先向土地所在地之鄉鎮市區公所,申請核發「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於申報土地移轉現值時檢附該證明書,由移轉雙方共同一併提出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提醒有需要的民眾可提出申請,免得瘦了自己荷包!

另外,稅務專家也提醒,土地增值稅是在土地所有權移轉時產生的稅賦,係持有人從土地取得到移轉出去這一段期間,以土地公告現值的「漲價總數額」核定稅額,故「公告現值」高低,會影響土地增值稅多寡。

而114年公告土地現值預定114年1月1日公告,民眾若出售土地訂約日期如果在113年12月31日以前,並在訂約之日起30日內申報土地移轉現值,即以113年公告現值徵收土地增值稅,但如果超過30日才申報,則以114年公告現值計算,繳納土地增值稅額可能就會增加,請一定要特別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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