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受疫情影響事業基本工資補貼申請至112年4月30日
本次補貼方案是為了協助事業減緩因基本工資調漲而增加的負擔,包括農業、服務業,以及受疫情連帶影響如毛巾、襪類、文具等部分工業;或如托嬰中心、長照機構、演藝團體、短期補習班、私立幼兒園、駕訓班及庇護工場等事業類型,只要有設立投保單位的事業都是補貼範圍。
此外,對於受疫情影響的認定也較去(111)年方案更彈性,只要111年9月及10月總營收比110年、109年或108年任一年同期減少達10%就符合規定,而且查定課稅小規模企業可直接提出申請,不用再向財政部申請調降查定課稅額!
補貼針對事業於112年1到6月間受基本工資調整影響的全職及部分工時員工,分別提供每人每月920元及560元的補貼款,並以111年10月底的員工人數為上限,只要符合補貼條件,1次申請補貼6個月。
政府推動基本工資補貼也要求事業能夠肩負企業社會責任,保障員工及兼顧消費者權益,所以在補貼期間不能違反勞動基準法第21條有關基本工資的規定,也不可以將受僱勞工月投保薪資以多報少,或有不法哄抬物價、囤貨居奇等行為,違反規定者經濟部將撤銷補貼並追回補貼款。
本次補貼不管是營業額、投保人數等,都不用特別準備資料文件,經濟部都會主動向財政部、勞保局及相關部會查詢,補貼網站(https://minimumwage.org.tw/)上也有完整的懶人包、FAQ、作業要點等資訊;若有疑問,亦可撥打客服專線02-7752-3600洽詢。經濟部提醒提醒符合資格的事業,把握最後2週申請期間,於4月30日前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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