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期間,許多學生會利用時間打工,賺取零用金及累積職場經驗,勞保局表示,工讀生打工期間依規定參加勞工保險,於工作中受傷或因上、下班、外送途中發生意外而需住院或門診診療,如符合「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相關規定,可請所屬投保單位填發「勞工保險職業傷病住院申請書」或「勞工保險職業傷病門診單」,並攜帶健保卡至健保特約醫療院所就診,可減免健保規定之部分負擔醫療費用,及享有住院30日內膳食費減半之優惠,減輕就醫負擔!
舉例說明,大學生小葵在餐廳打工有參加勞保,因烹煮料理時不慎被燙傷,前往醫院急診診療,原以健保身分就醫需自付新臺幣(下同)790元(掛號費240元、部分負擔550元),如持有「勞工保險職業傷病門診單」就醫,則可直接減免部分負擔550元,僅需自付240元掛號費。
勞保局特別提醒,如因事出緊急致未能及時取得職業傷病醫療書單,可先以健保身分看診,於就醫之日起10日內(不含例假日)或出院前,持職業傷病醫療書單、醫療費用收據正本、健保卡,前往原就醫之醫療院所辦理退費;如超過10日無法到醫療院所辦理退費者,仍可在6個月內(如治療期間需較長者可5年內)向勞保局申請核退自墊醫療費用,職災醫療權益不受影響。有關職災醫療給付之請領資格、給付標準、請領手續等相關說明,可參閱勞保局全球資訊網(https://www.bli.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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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 110-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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