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媒體報導適用包租代管房屋數量極少,僅占空屋數量一成,不可能達成政策目標。對此,營建署今(14)日回應,「包租代管」政策設計是引導民間房屋參與,低度使用住宅僅是選項之一,除在社會住宅起步階段提供多元化的居住選擇,也發揮散居及融入社區的效果,盼藉此擴大社會住宅供給,並扶植住宅租賃市場與產業發展。
內政部次長花敬群也在臉書上表示,目前已有15縣市執行包租代管,且包租代管適合半數以上房屋,且參與包租代管可享有所得稅、房屋稅、地價稅三稅減免;另一方面,社會住宅興建也從未落後。
營建署表示,媒體報導部分數據引用宜修正。委託機構在研究當時的設定條件,是考量包租代管第一期先行於六都推行示範,而推算僅有10.37萬宅之數據,如今包租代管已推行至15縣市,以現在推動範圍條件當以52萬宅作為適合出租住宅推算;加上尚有許多非低度使用住宅在租賃市場流通,若加入包租代管也有助提升物件案量及居住條件。
營建署指出,目前包租代管社會住宅已協助超過八千個家庭的租屋需求,進度雖有落後,但正在加緊腳步擴大追趕。對於有志一同想扶持年輕人或弱勢家庭的房東,皆為包租代管持續招募的對象。
營建署也表示,參與包租代管的房東、房客享有「三稅有減免、三費有補助、三年有服務」獎勵。所謂「三稅有減免」,就是提供房東每屋每月租金收入最高1萬元免所得稅,房屋稅及地價稅比照自用住宅標準;「三費有補助」則是提供每屋每年1萬元修繕補助,以及公證費、居家安全保險費用等補助,還有業者提供之三年專業服務。
營建署表示,除包租代管外,直接興建社會住宅12萬戶也正積極推動,第一階段目標為四萬戶,目前已有3.8萬戶完成發包,年底可達標。二階八萬戶也已提前啟動盤點用地,將由中央主導興辦,結合各地方政府、住都中心與國營事業量能,2024年全數完成工程發包。
營建署最後強調,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為新興計畫,虛心接受各界的建議,持續精進。也鼓勵更多房東加入,共同營造更好的市場秩序及租屋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