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減壓繳稅可選3年還漏掉1期就得一次付清

新聞媒體 2020-09-10

財政部先前放寬,受疫情影響者,最長可延1年或分3年繳稅,中區國稅局表示,為緩解資金壓力,不少案件選擇分3年繳稅,提醒申請人或企業每月記得按時繳納,錯過1期未繳,按規定變成得一次繳清。

今年碰上武漢肺炎(2019冠狀病毒疾病, COVID-19)疫情,為緩解民眾繳稅壓力,財政部首度鬆綁延、分期繳納規定,受疫情影響者,不限繳稅金額高低,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稅時,都可適用最長年限,也就是最長可延期1年,或選擇最長分3年(36期)繳稅。

中區國稅局官員表示,觀察選擇分期繳稅的案件明顯多於延期繳稅,且選擇分到36期繳納的還不少,目的在減緩資金壓力;截至8月底止,轄內申請分期案件共2703件、金額近新台幣70億元,申請延期繳稅案件則745件、金額17億元。

中區國稅局官員指出,不論是延期或分期案件,通過核准後,申請個人及企業會一併拿到稅單,假設是延期繳納案件,會有1份稅單,若為分期繳納案件,則分幾期就拿到幾份,如分36期就有36份;稅單上都寫有明確的繳納期限,提醒一定要如期主動去繳納。

中區國稅局表示,延期繳稅案件若沒有如期繳納,國稅局會再次發單通知限定於10日內繳清,再不繳會變成逾期繳稅案件,將衍伸滯納金,並可能遭移送強制執行。

中區國稅局官員說,分期繳納案件更要留意,一定每個月都要主動按時繳納,按規定,只要一期漏掉,就失去分期資格,還沒繳完的餘額將合併一次繳清,國稅局會再重新發單通知10日內要繳完,否則就成為逾期繳稅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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