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成形式三要件,銀行局:花旗銀出售差工會溝通結果

新聞媒體 2021-11-04

花旗(台灣)銀行還有一關要過。銀行局副局長童政彰2日表示,要求花旗銀在10月底交出與潛在買家簽署的保密協議內容,是否違反勞動法令的內部法遵、外部律師專家意見,及洽勞動主管機關意見,花旗銀已「形式上完成」三要件,銀行局將審視報告內容,但要求花旗銀必須持續與工會、員工溝通「達成共識」,將列為銀行局審查花旗銀出售案的重要因素。

花旗銀應是主張保密協議合法、不需修約,所以才不必立刻有動作,只要持續與工會及花旗銀員工溝通,釐清保密協議內容是否與員工或工會提供的資訊一樣,有妨礙員工工作選擇權利;花旗必須儘可能與工會、員工達成共識,這也會列為金管會審查後續出售案的重要因素。

花旗(台灣)銀公布2日與花旗銀行企業工會首度正式會面。花旗銀董事長莫兆鴻率領一級主管出席,與花旗工會代表晤面。雙方針對員工轉職問題、員工安置計劃及工會行政資源協助等事項交換意見。花旗銀行並承諾,將在內部評估可行性之後盡力提供工會必要的協助,讓工會事務可以順利開展。

花旗銀工會則要求公開保密協議內容,對妨礙就業權進行補償;在員工安置計畫仍不清楚下,資方應重新研議交易獎金的條件及條款;及早擬定員工安置計畫,持續與工會溝通。

花旗與潛在買家間簽訂的保密協議,究竟有無三年內不得任意挖角或大量雇用花旗員工的字眼,是否有違反勞動法規或妨害員工工作選擇權?目前仍是花旗銀與工會各執一詞,銀行局只說收到報告,花旗銀亦有洽勞動主管機關意見,但是否公布內容或是否有准駁花旗銀報告的動作?童政彰說現階段不便發表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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