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令:核釋個人適用「所得稅法」第14條之8規定退還或扣抵自住房地交易所得稅款,符合一定條件者,得免追繳原退還或扣抵稅款之規定

稅務會審 2022-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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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民國111年6月9日台財稅字第11100584750號

核釋個人適用「所得稅法」第14條之8規定退還或扣抵自住房地交易所得稅款,符合一定條件者,得免追繳原退還或扣抵稅款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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