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主計總處今日公布 2022 年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增至 33.7 萬元,牽動以此為調整基礎的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基本生活費」,初步估算可提高至 20.2 萬元,明年 5 月報稅適用,可幫助多口之家有感減稅,整體估有 230 萬戶受惠。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服務部執業會計師楊建華表示,依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規定,為維持自己及受扶養親屬基本生活所需的費用不得加以課稅,所謂的「基本生活費」是由中央主管機關參照中央主計機關所公布最新一年全國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 60% 定之。
納稅者按財政部公告當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費用乘以納稅者本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人數計算基本生活所需費用總額,超過其依所得稅法規定得減除免稅額及扣除額,合計數差額,得自其當年度綜合所得總額中減除,不予課稅。
基本生活費規定從 2017 年實施以來,每年都有做金額調整,調幅最低 4,000 元到最高 10,000 元不等,主計總處今日公布 2022 年家庭收支調查結果,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為 33.7 萬元,以此估算,2023 年每人基本生活費可望調整到 20.2 萬元,較 2022 年增加 6,000 元。
以五口之家試算,2022 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適用基本生活費扣除,申報戶基本生活費總額為 98 萬元(19.6 萬元X5 人),若 2023 年申報時仍適用基本生活費扣除則為 101 萬元(20.2 萬元X5 人),比 2022 年增加扣除 3 萬元,若以稅率 5% 計算,可省稅 1,500 元。
(首圖來源:shutter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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