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糖業協會前董座張有惠被控挪用公款,糖協全力配合調查,並委託律師採取必要之行動,以維糖協權益

工商法遵 2021-08-06
台灣糖業協會前董座張有惠被控挪用公款,糖協全力配合調查,並委託律師採取必要之行動,以維糖協權益

有關台灣糖業協會前董座張有惠遭調查一事,經濟部國營會表示,糖協過去遭到張有惠主導變更章程更名,使政府一路失去控制權,後經法院確認恢復回歸政府主導,目前仍有追討董(監)事薪酬等不當得利的作業進行中。同時,糖協也在內部帳務中,發覺可能涉及背信的不當補助案件,也向臺北市調查處提出檢舉。本案已進入司法程序,國營會將督促糖協持續配合司法調查作業,糖協也已委任律師後續採取必要之行動,以維糖協權益。

國營會說明糖協議題相關發展階段如

1. 台灣糖業協會設立:民國44年台糖公司接辦原由台灣製糖株式會社社長武智直道成立之「武智紀念財團」,並繼受該資產,登記設立為財團法人台灣糖業協會(糖協),由台糖公司聘派董(監)事,賡續推動發展糖業相關業務。惟糖協董事會於89年4月由張有惠主導變更章程,改由糖協聘任董(監)事,致台糖公司與經濟部失去糖協之控制權。糖協並於94年3月再度變更章程,更名為武智紀念基金會(武智)。

2. 經濟部以訴訟方式取回糖協人事派任及監管權利:101年5月在經濟部要求下,台糖公司提起變更章程之訴訟,102年12月台北地方法院裁定,修改章程更名恢復為財團法人台灣糖業協會,董(監)事由台糖聘派。期間歷經武智提出抗告、更審及再抗告,並向最高法院提出再審,104年10月高院駁回,確定恢復名稱為財團法人「台灣糖業協會」,且董(監)事由台糖公司聘派,報請經濟部核備。105年1月台糖公司取得糖協法人登記證書,同年3月辦理移交程序,雙方代表在律師見證下,由台糖公司正式接管。糖協並於106年6月完成變更章程,明定董監事席次,經濟部之董(監)事過半,自此主導權回歸政府掌握。

3. 張有惠不肯辭去董事職務,糖協提出委任關係不存在訴訟:因張有惠等人遲不願辭去董(監)事職務,糖協於104年5月向臺北地方法院遞民事起訴狀,確認張有惠等12人董(監)事委任關係不存在。至108年8月最高法院判決「張有惠等人自102年9月28日起至105年3月13日委任關係不存在」定讞後,糖協啟動追討該期間董(監)事薪酬等不當得利的作業。

4. 糖協發現有涉及背信之補助案件,向調查處檢舉:糖協因為大量檢閱過去文件,發現有特定補助案件可能涉及背信,經請律師協助進行內部調查後,糖協於109年1月向臺北市調查處檢舉,張有惠侵占數百萬元,市調處爰陸續向糖協索取相關資料辦理。

5. 本案已進入司法程序:本案目前由台灣台北地方檢察署啟動調查,地檢署已於110年8月4日赴糖協辦公室借調相關案卷。本案業進入司法程序,糖協將繼續全力配合地檢署調查作業,並委任律師後續採取必要之行動,以維糖協權益。

國營會發言人:胡文中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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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窗口:唐嶸賢科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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