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和環評因突發抗議流會 台電:遺憾開發範圍未變 調查依規定辦理
台電說明,協和更新計畫的開發範圍,包括陸域之機組區,及海域之填海區與LNG接收站區,已涵蓋3.0東移方案的位置。換言之,東移方案只改變填地位置,縮小填地面積,並未改變開發範圍。環評會議針對本開發案核定的範疇界定調查範圍,因為開發範圍並未改變,範疇界定要求的調查項目與頻率,台電均據以辦理完成。
台電表示,去年5月提出東移方案以來,已於去年7月7日專四審完整陳述,其審查結論要求針對東移前後方案進行調查資料比對,並無要求再補充調查。近一年來,台電不只完成調查比對,針對外界關注東移方案的航安與港安影響,台電也完成操船模擬與水工試驗,並經過第三方驗證,據以提報專五審審查。台電強調,協和計畫送審程序皆依環評法規辦理。未來將繼續配合審查程序,並持續向社會各界溝通說明,爭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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