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如被虛報薪資所得應如何維護自身權益?

稅務會審 2020-11-27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民眾如發現被虛報薪資時,該如何維護自身權益?請民眾先向開立扣繳憑單之扣繳單位查證,若係因扣繳單位重複申報或身分證統一編號誤繕等錯誤原因所致,請該扣繳單位向國稅局辦理更正;如確認有被虛報薪資情事,可檢附該扣(免)繳憑單、任職其他公司在職證明、領取薪資資料、健保投保資料,或在學、服兵役、服刑、出國等證明文件,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提出檢舉,並經國稅局查證屬實,被虛報之薪資所得將可註銷。

該局進一步說明,為避免被虛報薪資所得,民眾切勿隨意將身分證正本或影本、印章等交付他人;領取薪資時應詳細核對清單上的金額與實際領取金額是否相符,並保留領款憑證作為核對的依據,以維護自身的權益。

 

 

提供單位:小港稽徵所  聯絡人:歐陽峯主任  聯絡電話:(07)8123816
撰稿人:上官美漱       聯絡電話:(07)8123746 分機6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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