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半導體等台灣護國群山產業在國際供應鏈關鍵地位,經濟部工業局今天預告增訂產業創新條例第十條之二,加碼租稅優惠,企業研發投抵率比現行 15% 更高,調整至 25%,先進製程設備抵減將也不設金額上限,且不限適用產業別。
經濟部今天表示,擬增訂的產創條例第十之二條文,鎖定位居國際供應鏈關鍵地位的公司,提供研發與設備投資抵減獎勵措施。
經濟部說明,由於技術創新且居國際供應鏈地位的公司,往往須投入相較同業更高額的研發及設備支出以保持技術領先,因此以研發費用、研發密度達一定規模及有效稅率應達15%設計獎勵機制,不限適用產業類別。
關於抵減率部分,經濟部說明,若為前瞻研發支出,當年度抵減率為25%;至於購置先進設備,當年度抵減率為5%,且無投資抵減支出金額上限。
經濟部指出,台灣擁有優質的人力、技術跟法規環境,已建構創新、韌性、高效率的產業鏈,提供優質創新的高科技產品,成為國際經貿鏈結之後盾。
經濟部說明,美中貿易爭端、COVID-19疫情及俄烏戰爭等事件影響下,各國為促進關鍵產業發展,提升國內產業技術領域競爭力,祭出鉅額的補貼措施或租稅優惠。
經濟部表示,台灣現行獎勵制度,是為鼓勵創新研發及中小企業導入智慧機械而設計,與各國引導關鍵產業加大投資所設計的獎勵目的截然不同。
為確保台灣要在國際供應鏈持續保有關鍵地位,必須不斷投入資源予具開創性、突破性的研發創新,勢需花費高昂的研發經費,為鼓勵龐大的研發支出,有必要設計新獎勵機制,以促進關鍵產業國際競爭優勢。
經濟部官員說明,此次增訂,是要鞏固、提升台灣各產業於國際供應鏈競爭力,要讓這些具國際關鍵地位的產業,能更好、更前瞻,為達成技術領先、開發,研發投入的支出將會很高,因此有增訂條文的必要。
官員強調,不只半導體,只要符合適用條件,各種產業別都可適用,台灣有不少在國際有一定地位的產業,包括5G通訊、電動車等,都很有前景,盼藉此次增訂,幫助更多有競爭力的產業,於國際繼續占據關鍵地位。
(作者:鄭鴻達;首圖來源:shuttersto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