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技條例翻修宜增獎勵誘因

新聞媒體 2020-07-12

生技條例將修法,會計師建議可以考慮納入天使投資人和獎酬員工股票緩課的條款。(本報...
生技條例將修法,會計師建議可以考慮納入天使投資人和獎酬員工股票緩課的條款。(本報系資料庫)
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明年底落日,經濟部準備於立法院下個會期提修法,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投資部會計師游雅絜建議,可以考慮納入產業創新條例的天使投資人和獎酬員工股票緩課的條款。

經濟部要到8月才會召開公聽會,目前生技醫藥業界透過生策會彙整意見,已提出增加數位醫療及國家策略生技產品兩大項納入條例適用範圍,KPMG生技暨健康產業共同主持人蘇嘉瑞醫師、律師認為符合生醫與電資整合的產業政策。

由於去年完成修法的產創條例延長十年,安侯建業認為,生技條例比照延長十年,社會應可接受。

而對於生技條例的租稅優惠項目,會計師界才要彙整意見,經濟部尚未聽取會計師界的想法。安侯建業率先提出自家意見,游雅絜表示,產創去年完成修法,產創好的修法趨勢應該納入生技條例中,例如鼓勵個人投資,而有天使投資人條款;鼓勵留才,而給予員工獎酬股票500萬元額度內緩課。

至於生技條例現行較優惠的租稅獎勵則應保留,游雅絜說,例如在研發抵減方面,產創條例給研發支出的15%抵減營所稅,而生技條例給到30%,而且生技的研發支出還包括人才培育支出,產創並沒有對人員培育給租稅獎勵。「雖然生技新藥產業已較具規模,但仍屬於非常高風險的行業,給較高的研發抵減是合理的。」

游雅絜說,生技條例在營利事業股東的投資抵減是考慮了,但是個人股東部分竟然沒給獎勵,應該納入產創的天使投資人條款。產創條例23-2條規定,個人以現金投資國內高風險新創公司,50%的投資額可以自個人綜合所得減除,每年得減除金額以300萬元為限。「對投資生技新藥事業來說,300萬元限額太低了,可以考慮提高。」

留才的租稅優惠條款也適合生技條例,她說,產創條例中允許員工獎酬股票緩課,直到撥入員工個人帳戶時才計算個人薪資所得課稅,緩課額度是5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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