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民權稽徵所表示,公司、行號、機關、團體及事務所等扣繳單位依所得稅法規定,應於每年1月底前向所在地稽徵機關申報上一年度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及股利憑單,109年度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及股利憑單申報截止日為110年2月1日止,為避免人潮擁擠節省等候時間及人力。該所提醒您,請儘早申報,並多加利用網際網路辦理109年度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及股利憑單申報。歡迎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網址:http://tax.nat.gov.tw)申請配發報稅密碼並下載申報軟體使用,或請向各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索取申報作業套裝軟體光碟片。
該所特別指出,於法定申報期間內,扣繳單位得透過網路重新上傳更正扣繳憑單資料,後申報資料會覆蓋前次申報資料,但為避免因覆蓋造成資料遺失,重新上傳申報前請合併所有資料並經審核無誤後再上傳,系統將以最後一次上傳更正成功資料收檔。而若是超過法定申報期間後,始發現申報錯誤,則須採人工方式更正。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歡迎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詢問,該所將竭誠為您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民權稽徵所 綜所稅股 蘇琴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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