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造業為我國各行業中重大職災發生率最高者,發生職災傷害及死亡事故頻繁,亟需社會保險之基本保障。勞保局呼籲,承包工程之雇主務必於員工到職當日申報其參加勞工保險及就業保險,以保障勞工權益避免受罰。
營造業的勞動市場較為特殊,工程層層轉包為常態的運作模式,又因每個工項的施作時間不一,造成工地勞工流動性頻繁,且多屬臨時性或按日僱用的點工型態。是類勞工經常為職災風險的高危險群,雇主如疏漏申報其加保,一旦職業災害發生,勞工無法取得勞保給付,則易衍生勞資糾紛。
勞保局提醒,承攬各項營造工程之雇主,無論是建設公司或小型工程行,均應負起為員工申報加保之法定義務,於勞工到職當日申報參加勞保及就保。又如所僱員工已領取勞保老年給付,或已年逾65歲且領取其他社會保險養老給付,不得參加勞保及就保,亦得申報僅參加職災保險,給予勞工完整的工作保障。萬一不幸發生職災,勞保職災給付可抵充勞動基準法所定之職業災害補償費用,分攤雇主經營風險,達到雙贏效果。
另為簡化勞(就)保申報作業,有關員工流動性高之行業或單位,雇主可多加利用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辦理於員工到職當日線上加、退保作業,或可在確認勞工預定到職日起前10日內線上預辦加保,以「網路」取代「馬路」,享受更及時、便捷又省錢的申報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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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 110-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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