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4票券商得以買進成交單替代發票

最新法令 2021-06-18
短期票券交易商(編者註:現為票券商)所收之保證、簽證及承銷等手續費,可以買進成交單替代統一發票並依營業稅法第13條(編者註:現行法第35條)規定按期申報營業額並自動報繳營業稅。(財政部73/08/25台財稅第58507號函、財政部77/09/17台財稅第770661420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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