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委調查高階核廢料最終處置場址計畫台電:虛心檢討精進
台電指出,為確保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穩定支應未來各項作業,台電已依據「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規定」,建立完善的預算管控機制,並於109年評估現階段政策與國際新興技術,重新估算所需費用。後續將致力縮短工項時程、撙節經費,確保完成核廢處理工作順利進行。
台電說明,核廢料的處理必須以民主的方式取得社會共識,目前不僅低階核廢料的最終處置場址尚在凝聚社會共識,甚至連將使用過的核燃料移出核電廠用過燃料池都有困難,核二廠1號機就是因為用過燃料池貯存空間已滿、導致用過核燃料無處可去,必須提前停機。而高階核廢料(用過燃料棒)的最終處置場址更難取得社會共識、無地下水且不滲水等諸多相當嚴格的選址條件,且目前已有新北、宜蘭、花蓮、臺東、屏東、澎湖、金門等7縣市表態反對,因此難以選定最終處置場址。
台電進一步說明,目前國際原子能總署(IAEA)已制定高放處置的地質調查、安全評估等相關導則,台電也積極蒐集本土深層地質環境資訊,並利用地調所與國內外學研單位的研究成果,精進我國高放處置地質調查、地下實驗室與安全評估等技術,以助於未來高放處置工作推動。另外,核廢料不只是技術問題,還需要依循民主精神與法治程序凝聚社會共識。台電會以符合民主、尊重民意的機制,持續積極進行社會溝通。
發言人:吳進忠專業總工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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