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會計師代理申報108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及107年度未分配盈餘申報繳納稅款者,其查核簽證報告書應於7月底送交國稅局,未送交者,該案件不能盈虧互抵。
台北國稅局官員說,7月底是指紙本送交期限,如果是透過網路上傳資料的話,截止日期是7月30日的晚上12時。會這麼訂是預留一天的時間,萬一網路傳送不成功,還可以趕送紙本。
官員提醒,透過網路傳送,一定要等到「傳送成功」的回覆。回覆了,即表示真的傳送成功了。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會計師代理申報108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及107年度未分配盈餘申報繳納稅款者,其查核簽證報告書應於7月底送交國稅局,未送交者,該案件不能盈虧互抵。
台北國稅局官員說,7月底是指紙本送交期限,如果是透過網路上傳資料的話,截止日期是7月30日的晚上12時。會這麼訂是預留一天的時間,萬一網路傳送不成功,還可以趕送紙本。
官員提醒,透過網路傳送,一定要等到「傳送成功」的回覆。回覆了,即表示真的傳送成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