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在亞洲公司治理協會(ACGA)的年度評比中,在12個受評市場中獲得2020年亞洲公司治理排名第四,總得分為歷年來最佳成績,並進一步縮短與香港、新加坡的差距。中華公司治理協會常務理事薛明玲認為,台灣推動公司治理法制化過程,引進獨立董事、審計委員會制度,實質強化了公司董事會的職能,「每位獨董對於公司治理都是一個角色,獨董的盡責、不在職務上觸及私利,將會受到公司及社會大眾的信任」。
薛明玲指出,公司治理是企業永續經營的基石,以台灣在亞洲公司治理評比的逐年進步來看,可以看出台灣企業正邁向良好公司治理的原則及架構,其中,獨立董事對於企業經營的角色擔當,應該肯定其興利角色的價值化。
推動公司治理法制化過程,政府部會修正證券交易法引進獨立董事、審計委員會制度,強化董事會職能,金管會公布的「公司治理3.0—永續發展藍圖」更期待審計委員會能發揮更多功能。
薛明玲認為,台灣推動公司治理的過程,最值得珍惜的是頂層有主管機關的完整藍圖,提供企業明確的執行計畫及時程,且特別強調企業永績經營,後者既是國際趨勢,更是企業獲得公眾信任的最重要來源。
「法遵是無可妥協的底線」,薛明玲說,每位參與公司治理的成員必須先把法遵作好,而參與董事會的每位董事,尤其是外部的獨董成員,扮演好自己的角色,作好客觀、專業及興利的思維,為公司治理提供不同的角度貢獻,有效提升董事會的專業職能品質。
為推動董事會運作品質的提升,中華公司治理協會最新出版「審計委員會參考指引—協助審計委員會發揮職能與創造價值」,是國內第一本審計委員會的參考指引手冊,除了獨立董事,也是董事會成員、公司治理人員、議事單位人員等必備的參考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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