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投資者週聯合論壇今(5)日上午在台北國際會議中心舉行,我國中央銀行副總裁陳南光透過視訊,詢問人在美國的2018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Paul M. Romer,對於比特幣等加密貨幣,採取什麼監管措施,才不扼殺對社會有益的創新。
陳南光說,比特幣等加密貨幣具有去中心化、無發行機構等特性,貨幣的財產權歸屬難界定,加密貨幣是開放式創新,但有一些很大缺點,可能變成洗錢工具、影響金融市場穩定,而且採礦過程浪費很多能源,但目前為止,很多國家不知如何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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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南光說,有些國家完全禁止比特幣,但大部分國家透過反洗錢法、打擊資助恐怖主義等,間接進行規範,台灣也屬於這種情況。
他問Paul M. Romer,針對加密貨幣採取什麼做法,才不扼殺對社會有益的創新。
Paul M. Romer說:「我認為最好直接禁止」。他舉例,過去駭客侵入電腦是違法的,現在對於加密貨幣的態度就像是,把駭客入侵電腦這件事情合法化了。
Paul M. Romer說,開放式創新不代表能讓社會受益,「我認為加密貨幣沒有價值」,除非有人證明能帶來社會價值,否則沒任何好處,只是對投資者有好處,擴大泡沫而已。
陳南光告訴Paul M. Romer,「身為經濟學家,我和您的立場接近;不過,身為副總裁,我沒法採取強硬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