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4依規定設置之產後護理機構提供產後護理服務免稅

最新法令 2021-06-18
依「護理機構設置標準」(編者註:現為護理機構分類設置標準)設置之產後護理機構,其所提供之產後護理服務,准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8條第1項第3款規定免徵營業稅,並依同法第29條規定免辦營業登記。(財政部96/04/13台財稅字第09604523030號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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