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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令:修正「稅務違章案件裁罰金額或倍數參考表」所得稅法(綜合所得稅)第108條之2第2項及第3項、第110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綜合所得稅)第15條規定部分,自即日生效
稅務會審
2021-06-09
文章出處:
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detail.do?metaid=124576&log=detail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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