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銀行將在6月19日舉行董事改選,財政部22日表示,媒體指台新金董事長吳東亮無心彰銀並尋求退場機制,在符合全民利益及健全彰銀治理原則下,此舉應有利落實金管會的「金金分離」政策,財政部予以尊重。
財政部並強調其一向主張,台新金2005年參與彰銀特別股增資,與財政部間並無「持續支持該公司取得彰銀經營權義務」的契約關係存在,縱有契約關係,依台北地方法院2014年判決亦認為是「一次性合約」,財政部在2005年已履約完成,並無違反誠信問題。
另最高法院2019年判決進一步認為,假使雙方存在繼續性契約關係,要求財政部支持台新金取得彰銀經營權的時間,迄今已逾13年,是否已超過合理範圍?造成股份與表決權長期分離,對公司治理不利,財政部仍應受拘束,是否有違公序良俗?均有探求餘地,所以將此案發回更審,目前正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中,財政部呼籲各界應靜待司法判決。
財政部指出,財政部與台新金間自始至終均沒有涉及整併的議題,但台新金自2006年起多次意圖整併彰銀,且2014年董事改選時,堅持董事席次過半(9席董事擬取得5席一般董事),只同意提供財政部1席一般董事席次,不符股權實力原則,財政部基於維護公股權益立場,自無法接受,此更不涉及誠信問題。
財政部以大股東立場說明,彰銀經營以永續成長為目標,並與全體股東共享經營成果,今年董事改選,仍推出最佳經營團隊陣容,懇請廣大股東繼續支持,若吳東亮如外傳已無心彰銀及尋求退場機制等,財政部將予以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