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等四國傾銷陶瓷面磚財部終判差率最高20.07%

新聞媒體 2021-07-15

財政部關務署今(14)日表示,對自印度、越南、馬來西亞及印尼產製進口陶瓷面磚課徵反傾銷稅及臨時課徵反傾銷稅案,財政部於110年7月14日公告傾銷終判認定,部分廠商確有傾銷情事,後續將由經濟部進行產業損害最後認定,再送回財政部關稅稅率審議小組審議是否課徵反傾銷稅,預計9月中下旬會有最終結果。

其中印度傾銷差率為0%至20.07%,高於其他國家;越南傾銷差率為0%至19.41%;馬來西亞傾銷差率為7.78%;印尼傾銷差率為1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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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是源於陶瓷公會等業者向財政部提出申請,涉案貨物為印度等四國產製進口的陶瓷面磚,各邊長為7公分或以上、厚度未達21公厘,吸水率以重量計不超過17%的面磚,主要用作牆面、地面裝修材料,具裝飾及保護功能,調查範圍也排除異形陶瓷面磚。

關務署說明,財政部今年4月9日公告初步認定結果,財政部及經濟部認定確有傾銷事實,且涉案傾銷進口產品對國內產業造成實質損害,但依調查所得相關資料研判,尚無為防止我國產業在調查期間繼續遭受損害,而須臨時課徵反傾銷稅。

關務署進一步表示,後續調查部分,財政部已依據平衡稅及反傾銷稅課徵實施辦法第14條及第16條規定,通知經濟部繼續完成該傾銷是否造成我國產業損害之最後調查認定,並評估本案對國家整體經濟利益之影響。經濟部應於接獲財政部通知之翌日起40日內,作成前述最後調查認定。

財政部應於接獲經濟部通知之翌日起10日內,提交該部關稅稅率審議小組審議是否課徵反傾銷稅。換句話說,預計9月會有最終結果。

對自印度、越南、馬來西亞及印尼產製進口陶瓷面磚課徵反傾銷稅及臨時課徵反傾銷稅案,...
對自印度、越南、馬來西亞及印尼產製進口陶瓷面磚課徵反傾銷稅及臨時課徵反傾銷稅案,財政部於110年7月14日公告傾銷終判認定。關務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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