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彰化分局表示,為遏止營業人短漏開統一發票,維護租稅公平及確保統一發票制度之正常運作,該分局將不定期派員實地或於網路進行消費稽查,以了解營業人是否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稽查過程中將以經常遭人檢舉短漏開發票或申報銷售額異常(含透過網際網路交易)之營業人,列為優先稽查之重點對象,稽查時間除利用一般上班日外,亦會視營業人營業時間進行夜間及假日稽查,該分局提醒營業人切勿心存僥倖。
該分局補充說明,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52條規定,營業人漏開統一發票或於統一發票短開銷售額,於法定申報期限前經查獲者,應就短漏開銷售額按規定稅率計算稅額繳納稅款,並按該稅額處5倍以下罰鍰。此外,如1年內被查獲達3次者,並將受到停止營業之處分。
該分局提醒,使用統一發票之營業人,於實體店面或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時,不論消費者有無索取統一發票,均應依規定主動開立並給與統一發票,亦提醒民眾購物消費不忘索取發票,以維護自身權益。
以上如有任何稅務上疑問,可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該分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彰化分局銷售稅課郭庭芳
電話:(04)7274325轉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