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 記者楊文琪/台北報導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為方便營利事業領取退稅款,營利事業可填寫「營利事業所得稅直接劃撥退稅同意書」,申請將營利事業所得稅退稅款直接撥入其存款帳戶內,快速便利。
高雄國稅局表示,近來常有營利事業退稅支票逾期未兌領或遺失等情形,為避免支票遺失、被竊、忘記兌領或郵局領件的麻煩,營利事業可申請把營利事業所得稅退稅款直接劃撥至公司帳戶,不受時間地點限制,可節省前往金融機構兌領的時間,比退稅支票更早取得稅款。
營利事業所得稅直接劃撥退稅同意書可至各分局、稽徵所索取,或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www.etax.nat.gov.tw)書表及檔案下載/申報書表及範例下載/稅務行政,下載「營業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使用、異動、取消直接劃撥退稅同意書」,填妥後送營業地所轄分局或稽徵所辦理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