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度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股利憑單及信託財產各類所得憑單申報期限展延至111年2月7日

稅務會審 2022-01-14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雲林分局表示,110年度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股利憑單、信託財產各類所得憑單,申報期間自111年1月1日開始,因法定申報截止日111年1月31日適逢國定假日,依法展延至111年2月7日。
  該分局說明,為避免申報期間人潮眾多、等候多時及群聚感染新冠肺炎風險,請扣繳義務人、營利事業及信託受託人多利用網路申報,欲採用網路申報者,可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網址:https://tax.nat.gov.tw) 下載及安裝「110年度各類所得憑單(含信託)資料電子申報系統」軟體,依序操作及上傳資料即可完成申報。無論納稅義務人為境內居住之個人、有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機關、團體、執行業務者、信託行為之受託人,或非居住者之個人或無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之各類所得,皆可採用網路申報,如納稅義務人適用憑單免填發者,只需於系統內憑單填發方式勾選「免填發」或「電子憑單」,即可免填發各式憑單予納稅義務人,既省時又便利。
  該分局特別提醒,軍、公、教及政務人員退休金課稅規定,與勞工及私立學校教職員課稅方式一致,立法院於110年12月28日三讀通過退休撫卹相關法案,軍、公、教及政務人員繳付之退撫基金費用或自提儲金,不計入繳付年度薪資收入課稅;領取之退休金屬繳付時不計入課稅部分,須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規定列為退職所得適用定額免稅,相關規定並追溯自110年1月1日施行。請扣繳義務人配合上開課稅規定修正相關作業系統,正確計算應稅、免稅所得金額,如期完成110年度所得憑單申報事宜。
  該分局呼籲,申報期間若發現申報資料有誤,仍可透過網路重新上傳,但應確認重新上傳的資料為當年度之完整申報資料,以免申報資料疏漏,影響納稅義務人權益。如有憑單申報相關稅務問題,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該分局將竭誠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雲林分局綜所稅課 高慧綸
電話:(05)5345573轉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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