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因風電產業關聯性向我提爭端解決諮商經濟部已啟動溝通機制
WTO會員對於貿易夥伴之貿易政策若有不滿意的地方,經過雙方溝通後,若仍認為有必要經過WTO爭端解決程序,WTO協定賦予會員權利提出爭端諮商要求。因此歐盟向我提出諮商要求,這是每個WTO會員的權利義務。
我方已透過駐外單位積極向歐方進行說明,期以化解對我政策之疑慮。針對歐盟提出WTO爭端解決諮商請求,依WTO規定,我國須於10日內回應是否同意諮商,經濟部將與包括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在內的國內相關單位共同合作處理,並持續與歐方溝通。
貿易署發言人:劉威廉副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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