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新冠肺炎(COVID-19)壟罩下,造成台灣許多產業營運受影響,撐不過疫情之雇主可能只好歇業。假如勞工不幸碰到雇主歇業,並拖欠薪資、付不出資遣費,經濟壓力將更為沉重,向雇主求償還要透過漫長的強制執行程序,心力更是交瘁。勞保局表示勞工朋友別擔心,政府早有設立積欠工資墊償基金來即時保障勞工被雇主拖欠之薪資及資遣費。
積欠工資墊償基金是由全體適用勞動基準法雇主每月按僱用勞工投保薪資總額萬分之2.5提繳所集結而成的基金,當勞工遭遇雇主有歇業、清算或宣告破產,而積欠前6個月內之工資;或依勞動基準法應給付(舊制)的退休金、資遣費及依勞工退休金條例應給付(新制)的資遣費,合計在6個月平均工資之數額內,經向雇主請求而未獲清償的部分,勞工得向勞保局申請墊償,再由勞保局向雇主追償。勞保局統計,該基金自設立以來(截至今(110)年5月底),受益勞工達76,879人,累計墊付金額計71億7,066萬餘元。
勞保局提醒勞工朋友們,假如雇主有積欠薪資的情事時,可立即向事業單位所在地的勞動行政主管機關尋求協處,由當地主管機關介入瞭解並掌握事業單位的營運狀況,同時請雇主出具無法清償的證明,將有助於申請認定事業單位歇業及後續墊償的申請。一旦雇主行蹤不明,除請當地主管機關開具事業單位符合歇業事實的證明外,應同時循司法途徑取得相關債權之確定證明,再併同申請書表與相關佐證資料(薪資袋、薪資明細表、出勤紀錄、勞動契約等),向勞保局申請墊償,再由勞保局就墊償金額範圍向雇主追償,免去勞工各別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的費用及冗長執行程序,確保生活無虞。詳細資訊可至勞保局全球資訊網「墊償業務」項下查詢(http://www.bli.gov.tw/)。
- 業務單位: 勞工保險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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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單位: 新聞聯絡室
- 發布日期: 110-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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