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節能電器申請減徵退還貨物稅期間已延長至114年6月14日

稅務會審 2023-07-20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大智稽徵所表示,為鼓勵民眾購買能源效率較高之電器產品,以達節能減碳綠色消費政策目標,修正後貨物稅條例第11條之1,延長購買節能電器減徵貨物稅優惠措施至114年6月14日止,請民眾多加利用線上申請退稅。

      該所說明,民眾購買經濟部核定能源效率分級為第1級或第2級的新電冰箱、新冷暖氣機或新除濕機非供銷售且未退貨或換貨者,每臺減徵稅額以新臺幣二千元為限,民眾可於購買節能電器取得之發票或收據所記載之交易日期之次日起6個月內,就近向國稅局以紙本或採線上方式辦理。

       該所進一步說明,民眾可直接利用電腦或手機,進入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網址: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稅務資訊/購買節能電器退還減徵貨物稅專區/消費者線上申請頁面,使用「簡化身分認證(限直撥退稅)」,依序填寫買受人、購買憑證及電器類產品資訊等欄位,並上傳退稅帳戶存摺封面、購買證明文件及電器保證書等附件檔案,取得收件編號後即完成申請程序,免使用憑證或讀卡機登入,節省時間及成本,加速退稅時程。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該所將竭誠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大智稽徵所銷售稅股 蔡少璞 
電話:(04)22612821轉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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