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量反應措施行之有年各國電業普遍採行為處理短時尖峰的常見作為

工商法遵 2023-04-20
有關外界關切台電以需量競價抑低用電,台電表示,需量反應措施自68年起推動,行之有年,且為日本、韓國、美國、英國等各國電業普遍採行之作法,台電強調,需量反應措施並非強制用戶限電,而是透過以電費扣減為誘因,讓用戶自由選擇參加,用戶於執行期間有抑低用電,且符合扣減標準者,即可扣減電費,以去(111)年為例,平均每度扣減2.95元,前(110)年平均每度扣減則為2.5元。

台電表示,當電力系統發生如機組無預期故障等突發事件時,備轉容量就是坐板凳待命的發電機組,可以調度上場支援,滿足用電需求。以昨(18)日為例,民間汽電共生機組故障,台電透過調度其他機組供電因應,並輔以時間電價、輔助服務及需量反應等彈性措施,確保供電穩定。

台電指出,每年也會持續推陳出新不同的需量反應措施,例如需量競價、時間電價、計畫性調整用電措施、即時性調整用電措施等,提供用戶多元化的選擇。台電於104年推動需量競價,由用戶就其願意減少的用電自訂回饋價格,與其他參與用戶及台電發電機組相互競價,用戶得標後配合減少用電,便可依據自訂價格扣減電費。

針對外界質疑需量競價收購價格高昂,台電進一步指出,並非每度電都以10元收購,業者可以自由報價,依規定,每度「最高」報價可以達到10元,也有可能報價5、6元,台電會根據負載需求收購。

因應淨零排碳與能源轉型,各國均將需量反應視為電力系統重要資源,以美國加州已推動的「承載順序」(loading order)為例,即要求電源開發時需以需量反應及再生能源優先,其次才是蓋電廠;德州ERCOT快速反應輔助服務亦有50%以上為需量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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