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鹼(1708)今天召開董事會,決議股東會召開日期為5月25日,同時也公告將向宜蘭縣政府提起國家賠償的民事訴訟,起訴金額約1.4億。東鹼表示,因收到宜蘭縣政府來函拒絕請求國家賠償協商,依法向宜蘭縣政府其提起國家賠償的民事訴訟,維護公司權益。
東鹼說明這個是107年10月11日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對東鹼蘇澳廠區硫酸鉀工場裁處停工 ,嗣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8年02月23日作成訴願決定撤銷原處分,東鹼於109年10月12日向宜蘭縣政府請求國家賠償協商,宜蘭縣政府來函拒絕,依法向其提起國家賠償的民事訴訟,維護公司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