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財政部統計,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施行以來,累計至今年4月14日匯回金額已達2,325億元,國稅局統計之全台個人平均新台幣1.2億元,國泰世華銀行內部統計,受理案件中平均個人匯回金額將近新台幣2億元,高於平均水準。
台北國稅局局長宋秀玲特別提醒,境外「資金」並不一定等於境外「所得」,若「資金」來源能舉證為存款本金或投資本金,不課徵所得稅;屬於「所得」的資金,只針對「核課期間內的所得」課稅。若是無法辨識資金性質,無法舉證所得金額與判斷是否逾核課期間,可向國稅局申請適用境外資金回台專法課稅。申請適用境外資金回台專法,不必提供境外資金來源與性質的相關證明文件,但在資金的運用上有一些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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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波資金匯回的案件中,也有不少企業主趁此為家族企業接班提早布局,優惠稅率將於今年8月14日截止,有意匯回資金的台商可把握申請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