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報稅季將至,財政部台北國稅局提醒,符合條件的營利事業,記得備妥移轉訂價報告,供國稅局查核。官員特別提醒五大注意事項,今年企業在製作移轉訂價報告時可特別留意。
所謂不合常規的移轉訂價,是指企業透過不合理的價格把本國利潤移轉到他國,達到避稅目的,根據財政部移轉訂價查核準則,符合兩情形之一的公司,在辦理營所稅申報時應備妥移轉訂價報告。
第一種是收入總額達新台幣5億元以上,且全年受控交易總額達2億元;第二種情形,則是收入總額3億元以上、未達5億元,且全年受控交易總額達2億元,並與境外關係人有交易或享有一定程度租稅優惠者。
今年營利事業在準備移轉訂價報告時,應留意五大事項。首先,國稅局提醒,財政部去年修正移轉訂價查核準則,強化無形資產定義、利潤分配合理性,今年申報109年度營所稅案件適用,營利事業記得留意新規。
第二,營利事業受控交易應以個別交易為基礎,且應妥適拆分財務資料進行分析。官員舉例,例如企業銷售大型家電、小家電等多樣產品,其中僅小家電有受控交易,就應該妥適將部門別財務資料拆分出來,進行合理比較。
第三,官員提醒應針對所有受控交易進行分析,其中稽徵實務最常發現漏掉「背書保證」。背書保證是指為關係企業背書,當關係企業不履行債務,由保證人代為履行,企業為關係人提供背書保證,也屬於移轉訂價中所稱的受控交易。
第四,應擇定最適合的常規交易方法及利潤率指標,官員解釋,根據公司從事不同的業務,考量可比較程度及品質後,應選擇最適合的指標進行比較,以確保合理性。
第五,企業若涉及併購等重組情況,應就重組前後功能、風險及企業重組的利潤分配是否符合常規、是否有避稅之嫌進行分析。
國稅局呼籲,應備妥移轉訂價報告的企業,在稽徵機關進行調查時,應於書面調查函送達日起一個月內提示移轉訂價報告,必要時可延長一個月,提醒營利事業注意相關規定並按期限送交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