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台灣是否建立碳權交易所,金管會認為,經參考各國經驗,需先確立總量管制目標、排放權分配、商業化可行性等前提,才能循序漸進導入;未來將視國際發展,配合國家整體規劃推動。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18日邀請金管會主委、財政部長、經濟部長、國發會主委及行政院環保署署長就「綠色金融行動方案與碳權交易所」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根據事先提交書面報告,金管會就建立碳權交易所的主題指出,參考國際間碳權交易所的發展經驗,需有部分前提及考量事項,例如,需由政府先設立溫室氣體的總量管制目標,再分配排放權給排碳業者,並考量商業化的可行性。
金管會以實施總量管制為例說,除需要完備相關法規外,也需搭配完善配套措施,像是設置碳排放資料庫,建立碳排放量盤查、查證、登錄制度,訂定減量目標、核配額度及交易人資格等,以循序漸進導入總量管制及交易制度。
金管會表示,因此,將持續關注國際間碳權交易所發展情形,配合國家整體規劃推動,以兼顧低碳轉型及產業發展。
針對持續推動的「綠色金融行動方案2.0」,金管會列出未來推動的3大重點,首先是強化ESG資訊整合及共享,例如請證交所研議強化永續報告書平台查詢功能及公開資訊觀測站企業環境、社會、公司治理(ESG)相關資訊,並將建立產業永續發展資料庫平台,整合氣候及環境等資訊,提供業者評估風險參考。
其次是規劃辦理永續金融評鑑。第三是將加強金融機構氣候變遷風險管理,已請聯徵中心及保險安定基金參考國際作法,研議我國銀行及保險業辦理氣候變遷情境分析及壓力測試的作法。
財政部則於書面報告指出,為配合「綠色金融行動方案2.0」,公股金融事業投資綠能科技及循環經濟產業案件合計已有408件、金額新台幣2701億元,對兩產業放款餘額已各達7701億元及1兆4604億元。
財政部表示,第一銀行及兆豐銀行均已簽署赤道原則,其餘公股銀行預計2022年底前全數完成簽署;未來將持續督導公股金融事業,積極配合政府政策辦理綠色金融相關措施,發揮引導產業邁永續發展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