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間借貸必須特別小心,台北國稅局表示,如果債務人連年遲遲未還款,多年後才一次索回本息,將大幅增加受領年度所得,導致被課徵高額綜所稅。
官員指出,前陣子發現,有件拖欠十多年的欠款,可能害金主面臨高額重稅。甲君在2006年借了2,000萬元給乙君,雙方約定按月息1%收取利息,但乙君每年都沒有實際支付利息,甚至為了周轉,2017年又向甲君借了500萬元。最後,甲君要求乙君2018年一次清償本息,當年度才終於回收到4,000萬元左右,此時卻衍生課稅問題。官員指出,對國稅局來說,他就是在同一個年度漏報1,500萬元利息收入(4,000萬元-2,500萬元本金成本)。若依當年度綜所稅最高級距40%稅率換算,甲君將被補稅6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