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櫃呆瓜出現銳減,「呆瓜條款」發揮警示效果,上市櫃公司2020年因歸入權獲益的金額大縮水。證期局24日公布的最新統計,2020年所有上半年上市櫃(含興櫃)公司行使歸入權執行完畢的金額只有597萬2,002元,較去年同期的3,617萬1,704元大幅縮水逾3千萬、年減83%,執行件數也從去年的97件銳減到40件。
證期局統計,投保中心據證交法以股東身分催促各上市櫃公司董事及監察人對內部人短線交易行使歸入權,或由其代位行使歸入權案件自1994年以來至2020年第二季止,累計案件達8,116件,已歸入金額逾24億元,尚有95件、逾23億元尚未執行,應歸入的金額約達48.79億元。
證期局指出,「歸入權」就是證交法從1988年參考美國引入的規定,據證交法157條及第62條第3項準用第157條規定,上市櫃(含興櫃)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或持有公司股份超過10%的股東(即內部人),對公司的上市股票,如於取得後六個月內再行賣出,或於賣出後六個月內再行買進,並因而獲得利益者,公司應請求將其利益歸於公司。證交所、櫃買中心每半年會把相關資料給投保中心去執行。
雖然法規已明訂公司內部人短線交易有獲利要歸入公司,還是經常有董監事或經理人違反規定,因此常被監理人員戲稱「呆瓜」,因而稱為呆瓜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