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區國稅局彰化分局表示,為落實記帳士與記帳及報稅代理人(下稱記帳業者)對個人資料保護,避免發生個資遭竊或洩漏,損害當事人權益,財政部業於111年1月20日發布「記帳士與記帳及報稅代理人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下稱安全維護辦法)並自111年7月20日施行。
該分局說明,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7條第1項規定,非公務機關保有個人資料檔案者,應採行適當之安全措施,防止個人資料被竊取、竄改、毀損、滅失或洩漏。財政部訂定安全維護辦法,促使記帳業者就其執行業務需要所蒐集的個人資料,應建立適當之資料安全維護管制措施及個人資料外洩通報機制。為了解記帳業者執行情形,即日起至112年8月31日止將輔導轄內記帳業者填寫「記帳士、記帳及報稅代理人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措施自我檢視表」(下稱自我檢視表),透過自我檢視表,逐項檢視是否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安全維護辦法規定,完備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措施,防止個人資料被竊取、竄改、毀損、滅失或洩漏。
上開自我檢視表可至財政部中區國稅局網頁(網址https://www.ntbca.gov.tw)首頁/主題專區/行政專區/記帳及報稅代理人專區/個資安全維護專區項下查詢下載。如有填寫疑義,可洽該分局專人聯絡窗口諮詢(聯絡人:胡先生,聯絡電話:04-7274325轉103)。
另「臺美21世紀貿易倡議」已於112年6月1日完成簽署,首次將「反貪腐」納入談判議題,該章節內容涵蓋完善國內反貪腐法制、促進公務員廉政措施、鼓勵私部門建立內部法遵措施、強化資訊公開、深化誠信經營、促進社會參與等面向,未來臺美雙方將共同合作打擊貪腐,營造優質經貿投資環境。
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該分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新聞稿提供單位:營所遺贈稅課胡柄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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