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財政部近日核定鋼鐵業等5行業之製造業原物料耗用通常水準,營利事業於申報111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時,請注意相關增修訂內容,以正確計算原物料實際耗用情形是否超過所屬業別之通常水準。
該局說明,製造業原物料耗用通常水準係由國稅局會同專家學者進行實地調查,並洽詢各該業同業公會及有關機關意見擬訂,報請財政部核定。本次修訂鋼鐵業、水泥及其製品業、清潔劑業、光電業及針織業等業別之原物料耗用通常水準,自111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開始適用,修訂資料已置於該局網站(https://www.ntbt.gov.tw/首頁/主題專區/稅務專區/營利事業所得稅/營所稅結算申報專區/一、申報資訊/(三)各業類標準/2.製造業原物料耗用通常水準調查報告),歡迎營利事業多加利用查詢。
該局呼籲,製造業原物料耗用通常水準係供徵納雙方在辧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及查核時遵偱,營利事業於計算原物料耗用情形時,請確認申報年度該行業所適用之通常水準,以免誤採用以往年度之原物料耗用通常水準,以致超耗計算不符規定而遭調整補稅。
(聯絡人:營所稅組何股長;電話2311-3711分機1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