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經海關補徵進口違章之稅款不得申報扣抵

最新法令 2021-06-18
營業人進口貨物,經查獲短報進口貨物價值並觸犯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51條規定者,如經認屬違章案件,則海關對其補徵所繳納之營業稅款,不得提出申報扣抵銷項稅額。(財政部97/03/26台財稅字第09700156820號函)

關注我們

NOTICE US

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