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振興五倍券買節能電器,照樣能申請退還減徵貨物稅

稅務會審 2022-01-04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時序逐漸入冬,天氣轉為濕冷,民眾購買暖氣機或除濕機的需求也大增,適逢行政院推出「振興五倍券」(下稱五倍券),有民眾致電詢問,如用五倍券買該等電器是否能申請退還減徵貨物稅?
       該局舉例說明,五倍券的效力等同現金,A小姐於110年11月6日用全家4人的五倍券20,000元購買能源效率第1級的新冷暖氣機,只要在購買日之次日起6個月內向任一國稅局提出申請,同樣可享有每臺電器最高退還減徵2,000元貨物稅的優惠,A小姐取得統一發票記載之交易日期為110年11月6日,其應於111年5月6日前申請退還該電器減徵之貨物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財政部稅務入口網「購買節能電器退還減徵貨物稅專區」已新增「簡化身分認證(限直撥退稅)」申請方式,免用憑證及讀卡機,使用電腦或手機就能輕鬆申請退稅,只要登錄買受人、帳戶、發票(或收據)及電器產品等資訊,並上傳退稅帳戶存摺封面(含金融機構代號、名稱、帳號及戶名)及相關附件影像檔,即可完成線上申辦程序,省時又便利,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該局特別提醒,民眾以五倍券購買節能電器須符合經濟部核定能源效率第1級或第2級的新電冰箱、新冷暖氣機或新除濕機非供銷售且未退貨或換貨,才符合退稅要件,並於雲端發票、紙本發票或收據記載之交易日期次日起算6個月內申請退還減徵貨物稅,逾期不得申請,請民眾留意自身權益。如仍有相關疑問,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該局將竭誠提供諮詢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審查三科   湯股長
聯絡電話:(03)3396789轉1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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