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關務署20日指出,我國針對含有萊克多巴胺美豬(萊豬)及製品等貨號,經跨部會討論,包括農委會、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與食安辦公室、經濟部國貿局、衛福部食藥署等一致認為,我國並無增訂萊豬專屬貨品分類號列必要性。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12日通過臨時提案,要求財政部研議豬肉進口報關的CCC Code(貨品分類號列)新增號列,從源頭區隔萊豬與非萊豬內臟。而財政部因應提案,在20日召集行政院、經濟部、農委會、衛福部等單位做跨部會討論,最後以「增訂萊豬貨號無必要性」作為結論。
行政院與經濟部指出,我國在2012年開放含有萊劑殘留容許量的美國牛肉產品進口,當時未增訂美國萊牛專屬貨號,而且美牛市占率還持續增加,基於一致性原則,未來進口萊豬不應有差別性管理。
財政部表示,萊克多巴胺為飼料添加物的動物用藥,我國過去並沒有將殘留有動物用藥肉品增列貨品號列的前例,且其他國家如主要貿易夥伴的美國、日本、韓國、澳洲、紐西蘭等,皆允許萊豬進口,也未特別針對萊豬增列專屬貨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