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信託立法財政部取經日本

新聞媒體 2020-10-07

為了供修法參考,財政部2018年曾委外研究各國公益信託稅制問題,其中以日本而言,是針對公益信託進行分類,根據公益信託是否履行一定要件,在稅務上分級管理,愈符合公益,可享的租稅優惠愈多。

台灣設立信託法時曾參考日本制度,也引入公益信託的概念,然而近年公益信託是否真能發揮公益目的備受質疑,也被批評淪為避稅工具。

根據財政部委外研究,在日本稅法規範上,將公益信託區分成三類型,分別為「一般公益信託」、「特定公益信託」以及「認定特定公益信託」,且在租稅效果的規範上有所不同。

其中,一般公益信託無法取得租稅優惠,委託人死亡時公益信託財產會成為繼承財產,將成為課稅基礎;若委託人是法人,也會就信託收益課徵法人稅。

而特定公益信託則須滿足一定條件,信託無法讓委託人與受託人合意終止,且捐贈信託財產以金錢為限,捐贈金額可扣除,信託收益利息所得也免課稅。


關注我們

NOTICE US

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