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是國家未來重要的人才資產,幼兒園係為照顧幼兒之教保服務機構,因此,私立幼兒園之性質歸屬《勞工保險條例》所稱之公益事業,僱用員工5人以上,屬勞工保險強制投保單位;僱用員工1人以上,即為就業保險強制投保單位。
勞保局說明,勞工保險及就業保險提供被保險人於人生重大階段之保險給付,而從事各行各業工作,難免有風險,如於工作中發生職災事故,保險給付除能照顧被保險人及其家人經濟生活外,亦能抵充雇主之職業災害補償責任。因此,確實於員工到職當日辦理加保手續,不僅保障員工,也能保障雇主。
勞保局提醒,幼兒園如未依規定為員工加保,經查明屬實,勞保局將依規定核處罰鍰,員工因此遭受之損失,應由雇主負責賠償;另教育部公告之幼兒園基礎評鑑指標,幼兒園是否為員工辦理加保,亦為各縣市主管機關評鑑項目之一,請務必重視。
勞保局呼籲勞工朋友們多關心自身權益,主動瞭解投保狀況,目前勞保局已提供多元管道供查詢,例如:利用自然人憑證(需插卡)或使用健保卡卡號+設籍戶口名簿戶號(免插卡)透過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使用勞動保障卡至發卡銀行ATM,或以電話、臨櫃等方式查詢,被保險人可多加使用。
- 業務單位: 勞工保險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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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 110-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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