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20黑糯米糙米小米薏仁蕎麥等混合包裝品屬應稅貨物 

最新法令 2021-06-18
營業人銷售黑糯米、糙米、小米、薏仁、蕎麥等5種農產品混合包裝之貨物,核非屬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8條第1項第19款所稱「未經加工之生鮮農產物、副產物」之範圍,應依法課徵營業稅。(財政部93/03/03台財稅字第0930450901號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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